时间:2022-06-30 17:24:06
从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中可以看出,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达成的交易中,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也是向银行提交了期权申请书,并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确认后相关期权交易才成立。
2018年6月4日,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包括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在内的若干家银行发出《关于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外债资金锁汇及使用、监管的询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系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故该询价函符合要约邀请的相关特性。
上诉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与被上诉人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19)浙0212民初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3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并询问当事人,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鹏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3圳中银布借字第0039号),借款金额4,000万元人...
特别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近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制造”)分别与浦发青岛分行签署...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天泰公司”)参...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格玛”)的通知,上述股东因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00万股办理了解除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