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5 10:41:07
祥鑫科技(002965)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徐仙德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报告书》,徐仙德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鑫科技”)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祥鑫科技(002965)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郭京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郭京平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减持期间,郭京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0股。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将于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经监事会核实后,以《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形式予以公告。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具有劳动或劳务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因此,监事会同意按照《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和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69人调整为6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总数由290万股调整为277万股。
经核查,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予办理本次股权激励事项中,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综上所述,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1、公司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获授人数合计449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46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5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