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3 11:15:1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拟以“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为投入智能燃气、智能水务及其他智能计量终端表具的自动化生产线,导入行业先进的智慧排产和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平台,进行基于5G专网连接架构的智慧生产基地的改造,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及系统平台,打造能够实现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的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来工厂。建设地点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祥运路379号,项目总投资2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