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5 11:46:03
仪电电子集团本声明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发行价格: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即2021年7月27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中金公司作为*ST乐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规定》《26号准则》和《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重组预案》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本次交易方案以及《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预计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未达到50%,预计本次交易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代码:00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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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鹏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3圳中银布借字第0039号),借款金额4,000万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