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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14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的设立、募集、交易、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等作了详细规定。同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申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基金契约、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管理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制定了严格的规范。而在3年后的2000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自此开放式基金的运行和监管同样有法可依。此后,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修订完善,我国基金业的监管框架也日趋成熟。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监高及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公布】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1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和执业行为,强化经营机构主体责任,促进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此外,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监管也是重点。基金管理人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时应当将员工职业道德遵守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强化员工背景调查,针对基金经理等关键性岗位人员应建立专门的评估机制,选拔优秀人才,降低从业人员可能存在的职业道德风险。
(一)从事公募基金管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股权除外)、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基金托管、各类证券类基金服务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以下简称科目一)和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以下简称科目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相关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表现也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产品存在收益波动风险,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本金不受损失,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产品。
本文来自普华永道《PwC Global Crypto Hedge Fund Report》,由Odaily星球日报 jk 编译。传统对冲基金投资加密资产的比例下降到 29% ,较去年的 37% 有所减少。然而,目前没有任...
投资人可在海通证券办理本公司基金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1)本基金管理人自2023年4月20日起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要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500万元(可以达到5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