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2 14:01:34
第三十六条货主对厂库出库商品质量有异议的,首先与厂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货主应当在按照规定封存样品后(不含当日)的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说明厂库名称和需要复检的商品数量、质量指标等,留存联系方式,并加盖货主公章。交易所委托指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并以封存样品的复检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未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方式提出申请的,视为货主对出库商品质量无异议。复检费用由货主先行垫付。
第三十四条货主对仓库出库商品质量有异议的,首先与仓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货主应当在标准仓单注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货物已交付但未出库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说明仓库名称和需要复检的商品垛位、集装箱箱号和铅封号(如有)、数量、质量指标等,留存联系方式,并加盖货主公章。交易所委托指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未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方式提出申请的,视为货主对出库商品质量无异议。复检费用由货主先行垫付。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余丽梅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余丽梅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王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王军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李风莉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李风莉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颜春红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证券事务工作,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颜春红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路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路平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质检机构应当于样品检验结束之日(不含该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将检验报告寄送仓库或由仓库领取。货主或者仓库业务急需的,质检机构可先行告知检验结果。自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仓库应当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并通知客户。商品入库后,仓库应当对货主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商品数量、生产厂家、存放库房及垛位等事项登记造册,并由货主签字确认。入库商品质量检验结束后,检验单位将检验报告以数字认证方式上传至交易所仓单注册注销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