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2 11:57:26
自购买金莱特股票完成日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股票购买方本次可转让股票数量为其持有金莱特股票总数的60%:1)金莱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二年的年度报告和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2)业绩承诺方已完成承诺年度第一、二年的承诺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方未完成承诺年度第一、二年的承诺净利润,则股票购买方应在金莱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二年的年度报告和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以及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后,可转让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自购买金莱特股票完成日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股票购买方本次可转让股票数量为其持有金莱特股票总数的100%:1)金莱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三年的年度报告和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2)业绩承诺方已完成承诺年度第一、二、三年的承诺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方未完成承诺年度第一、二、三年的承诺净利润,则股票购买方应在金莱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三年的年度报告和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以及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后,可转让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自购买金莱特股票完成日起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股票购买方本次可转让股票数量为其持有金莱特股票总数的30%:1)金莱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一年的年度报告和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2)业绩承诺方已完成承诺年度第一年的承诺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方未完成承诺年度第一年的承诺净利润,则股票购买方应在金莱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一年的年度报告和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以及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后,可转让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金莱特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金莱特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乙方及丙方承诺:自本合同约定的股权交割之日起6个月内,以其控制的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增持主体,以不少于5,000万元用于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莱特,证券代码002723),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股份锁定。股票购买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条件不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姜旭于2019年10月25日作出承诺:将于收到第一期收购价款后12个月内,以个人名义或其控制的企业,以不少于收购价款中的5,000万元增持金莱特股票,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参与金莱特定向增发项目等,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股份锁定。股票购买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条件不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将遵守如下股份锁定约定: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672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3,748,901 份;同意符合条件的3,287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