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1 11:34:18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认为:证通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证通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号)和证通电子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证通电子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作为证通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与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与上市,并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中信证券指定吴斌、谭智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证通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上市的保荐工作。
板块高标:楚天龙早盘走弱放量后被证通电子带起来,成功大长腿4连板,其中,证通电子超前一步盘中提示了机会,同时证通电子也是数字货币前期的人气标之一;20cm方向的旗天科技、新国都、雄帝科技、天源迪科等都各有特色,关注低吸机会;
(1)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证通电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证通电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获配投资者以合法合规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结构化安排。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或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证通电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接受证通电子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直接或间接的财务资助、借款、提供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鹏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3圳中银布借字第0039号),借款金额4,000万元人...
根据《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6,2882052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1、2023年5月30日,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宇顺电子”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融云”)及一致行动人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产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