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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完善气候投融资项目标准。气候投融资工作目前仍处在试点探索阶段,金融机构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支持对象不聚焦、政策理解不深入等问题。建议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等现行标准做好衔接,研究明确统一的气候投融资项目标准,以指导金融机构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为实现我国“双碳”目标的庄严承诺,气候投融资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20年、2021年相关部委连续两年出台气候投融资相关文件,明确我国气候投融资发展方向和目标,旨在为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目标是通过3-5年的努力,在试点地方基本形成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培育一批气候友好型市场主体,探索一批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打造若干个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平台,使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向气候投融资领域充分聚集。
中非双方一致认为,气候投融资合作是推进中非务实合作的重要方面,加强双方在建立气候投融资标准等政策体系方面的交流合作,鼓励双方金融机构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双方将加强同非洲开发银行等区域性金融机构在气候投融资领域的合作。鼓励和支持双方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在项目合作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交换水平,开展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推进中非气候投融资合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愿北京报道 为实现我国“双碳”目标的庄严承诺,气候投融资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20年、2021年相关部委连续两年出台气候投融资相关文件,明确我国气候投融资发展方向和目标,旨在为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8.探索气候投融资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气候投融资业务。支持在气候投融资中通过多种形式有效拉动和撬动社会资本,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与外资进入气候投融资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气候友好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研究设立长三角气候投融资项目库、长三角气候投融资基金等。
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工作主要针对地方气候资金需求和供给矛盾突出、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意识相对薄弱、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相关政策暂未形成系统响应、专业队伍和人才储备不足等关键问题开展。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将为探索差异化的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组织形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提供有效经验。目前,我国气候投融资试点正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将气候投融资的相关理念、要求、知识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相融合,通过有效的气候投融资的机制、工具、模式、平台支持城市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是试点城市或新区探索的重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