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9月24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律承兑能力,不能包括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这些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将被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这些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什么是虚拟货币?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虚拟货币以数字形式存在于网络世界中。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没有法律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也没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它不能也不应该被用作市场上的货币。虚拟货币的流通、使用、投...
各镇(街道、公园)、区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整顿虚拟货币挖掘活动的有关文件要求,区发改局、区网络信息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地...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10日消息,2021年12月27日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发改委关于修改的决定》。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一、落后生产技术设备、(十八)其他被淘汰,内容为虚拟货币‘挖矿...
已发布Libra 随着加密货币项目的普及,正规军央行数字货币的发展也引起了广泛关注。继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指出,Libra7月8日,央行研究局局长王欣在数字金融开放研究计划启动仪式暨首届学术研讨会上发表讲话。他说央...